“感謝邵陽縣人民法院,感謝李法官,我代表全家謝謝法院和你!”申請執行人張某一邊向邵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教導員李文玲送上錦旗一邊說道。10月23日,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當申請執行人張某從李法官手中領取56萬元補償款現金支票后,對執行干警的行為和法院的執行工作嘖嘖稱贊。
2016年4月30日,張某某(已故)在被執行人邵陽縣某碎石場工作時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死亡。6月21日,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張某某為工亡。2017年8月17日,邵陽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被執行人邵陽縣某碎石場支付死者家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共計718388元(含已支付的50000元)。被執行人邵陽縣某碎石場不服該仲裁裁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經邵陽縣人民法院和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邵陽縣某碎石場的訴訟請求。
因被執行人邵陽縣某碎石場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死者張某某妻子謝女士及其子女等4人向法院提出了強制執行申請。執行局李文玲法官接手此案后,及時向被執行人邵陽縣某碎石場送達了相關執行文書,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義務。李法官一邊做被執行人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主動履行義務,一邊通過走訪調查發現,登記邵陽縣某碎石場法定代表人張某某名下的還有邵陽縣某混泥土有限公司,遂依法將邵陽縣某碎石場法定代表人張某某追加為被執行人,并將張某某銀行存款賬戶及邵陽縣某混泥土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凍結,此時,張某某的公司無法經營運轉。迫于法律強制威懾力,主動找到李法官要求履行義務。后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給申請執行人56萬元,其余款項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2018年10月19日,被執行人一次性將56萬元案款交至法院,至此,本案圓滿執結。
為戰勝解決“執行難”戰役,邵陽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創新執行工作機制,實行“分段集約、繁簡分流、類案集中”工作新模式,對執行案件實行快速辦理,提高案件執行質量和效率。
責編:李陽
來源:中國邵陽縣網
作者:龍鎮湘
編輯:王文潔